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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s

记得当兵第二年有一次请假外出,归队途中等红灯时,有几个社会青年对一个姑娘各种调笑,看不过去就说:注意点。谁知他们遂把矛头指向我:臭当兵的,想管闲事吗,咱们井水不犯河水,别没事找事。于是旁若无人的又去骚扰那位姑娘,姑娘无奈只好站在我身后,此时的灯亮了,就对那姑娘说走吧,不用理他们。以为走了也就没事了,谁知过了灯没多久他们围了上来,纠缠不清,各种社会语言,还说我要英雄救美的对象不对,那是他们的马子,再不识相点让我爬着回去。十九岁呀,第一次单人外出也犯浑,把帽子,军服放在自行车架上,对那姑娘涚你走吧,这事已经与你没关系了。不穿军装我也是普通人,让他们社会青年认识一下什么叫社会,拼着犯纪律也得教训他们一顿。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反而叫嚷着撤了。
归队之后,告诉了班长事情的始末,问这算不算犯纪律,班长说,你应该穿着军装揍他们,回来还得报上级请嘉奖。
其实想想挺可笑,也挺傻,只是害怕有损军人的形象,却没意识到军装在身就已经是一种责任,一种信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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